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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奉贤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8-05-09    发布人:

20185月奉贤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指导意见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6】24号)等文件精神和区教育督导室2018年工作计划,5月份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将开展“学校美育工作”专项督查。为更好做好此项专项督查及其它随访督导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学校美育工作专项督查,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优化资源配置,落实美育育人目标,注重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促进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通过随访督导,改进学校的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1、学校美育工作情况督查。

2、责任督学自主确定的随访督导内容。

三、工作原则

1、真实性原则:真实了解学校美育工作情况,对学校美育工作的组织管理、组织实施、组织保障和工作成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指导性原则:正确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建议,帮助学校提高规范办学的能力。

3、规范性原则:按照区教育督导室制定的《奉贤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办法》和“补充意见”等教育督导文件要求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四、工作安排

1、督查时间:5月下旬,每所学校半天。

2、督查内容:专项督查内容见《2018年学校美育工作专项督查记录表》。其它随访督导内容由责任区督学根据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计划确定。

3、督查人员:责任区管理员和责任督学。

五、工作要求

1、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发现学校的亮点,又不回避问题,随访督导不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不要求学校撰写自评报告,不要求学校事先准备资料,力求“原生态”督导。

2、责任督学到学校后,请及时在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平台中完成“签到”事项。责任督学可提前一至二天与学校联系沟通。

3、现场督导期间,巡查校园安全情况;每位督学相关学科观课不少于一节,了解课堂教学情况;访谈相关人员,了解督查工作的情况和其它随访督导的情况,工作程序要到位。

4、责任督学A角担任A学校的督导组长,负责A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组长确定督导时间、工作要求、任务分配等事项),责任督学B角和责任区管理员一起做好督导工作。下发的专项督查记录表由责任督学AB角签名后交管理员。

5、责任督学A角在A角学校督导后的二天内,及时登录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相关督导情况记录的填写。责任督学A角在5月30日前完成A学校的“一校一反馈意见”,并把电子稿(电子稿标题为:20185月奉贤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X学校反馈意见)和责任区月评价汇总表(电子稿)发给管理员。

6、责任区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两项任务。一是在6月6日前撰写好责任区的挂牌督导报告(标题为:2018年5月奉贤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第×责任区督导报告),并把挂牌督导报告电子稿、一校一反馈意见电子稿、督查记录表(书面)交督学组组长;二是在6月6日前,通过教育局OA平台将学校反馈意见书发送给相应学校的校长、书记、督导联络员,并通过政务网将学校反馈意见书和责任区督导报告发送给相关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教管办主任。

7610日前督学组长将各责任区督学报告发送给教育局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长,615日前将我区挂牌督导报告发给督导室主任和督导研究室主任,经审核后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分管区长报告。

 

附:《2018年学校美育工作专项督查记录表》和评价汇总表

   

奉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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