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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庙小学党支部建设制度
发布日期:2018-04-23    发布人:

 

洪庙小学党支部建设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包括听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交流思想、检查党风党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一贯传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

2.要不断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3.进一步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是指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文件、决议及指示精神,规划部署支部工作,听取支部工作报告,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讨论支部的计划、总结和支部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分析研究教工的思想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实施相应制度与措施等。

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文件,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等。

党课教育一般每年举行不少于四次,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等。

4.班子民主生活会是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为主要内容或解决支委会成员在思想作风上和工作上的问题,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的会议。开好每年二次的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党的民主集中制度

 

民主集中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

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有六项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是党中央要求基层组织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这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规党纪为准则,坚持标准,立足教育,着眼提高,重点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新时期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按照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对共产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的实事求是的评议。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评思想。是否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是否自觉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否站在教育改革和发展前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勇于开拓,积极进取。

2)评学习。是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总书记“四个全面”重要论述的理论,学习党的《章程》,自觉提高辨别是非和解决改革与建设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否刻苦钻研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努力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本领。

3)评工作。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岗位目标,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是否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

4)评作风。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自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群众中树立威信。

5)评组织纪律性。是否积极主动参加党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是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自觉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带头用自己的模范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基本的步骤和方法是: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价;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四、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1.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是要求党员共同遵守的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的规程,是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党员接受党组织监督和教育的一种方式,党组织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

2.要提高党员坚持执行定期汇报制度的自觉性。要求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以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3.党员本人或发现别人思想和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当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做自觉遵纪守规的模范,没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5.党支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做好记录,定期研究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关心党员的生活,支持党员的正当要求。

 

 

 

五、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1.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的应尽义务,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加纳党费,不仅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要教育党员明确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

2.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支部可以允许他委托其他同志或家属代交。

3.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如因公或因事外出等原因,本人按月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支部可以允许其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

新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月起交纳党费。

4.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应按中央有关规定交纳党费,自愿多交不限。

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就应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在查明情况后,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予以除名的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费必须有专人收缴,定期公布。支部制定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党员交纳党费时应认真登记入册,按季度将收缴的党费全额上交镇党委。全年分上下半年两次书面公布,年终向支部大会报告全年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

 

一般以每月20日为本支部党员教育主题日活动。

1.召开党员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讨论本支部的计划和措施。

2.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报告党支部工作。

3.组织理论学习,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

4.组织和评议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情况。

5.开展党员社会实践活动或处理党务事项。

6.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非党积极分子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进行党员积分评定和鉴定,研究党员的表彰和党纪处分等。

 

 

 

七、党支部学习教育制度

 

党支部理论学习是党员、干部和教师在职学习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全校老师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和不同时期的学习内容,制定好阶段性学习计划。

2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党的发展理念等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2)形势任务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 (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党的传统和作风教育。 (5)党员现实思想教育。

3学习时间: (1)教师政治和业务学习每周一次;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支部集中学习交流、活动时间为每季度不少于2。每次学习时间一般在2小时以内2)个人自学时间每月不低于8小时。

4党支部学习设有专门的学习记录,由人事干部具体负责记录保管。 学习记录每半年汇总一次,按年度建档。学习记录档案作长期保存。

5严格党支部学习的考勤制度,党员年学习的出勤率应达到

90%以上。

6.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应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培训,听好党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党员每人半年学习摘或心得体会不得少于2篇。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理论测试。

7.党员应根据自身工作岗位的要求,努力钻研业务,进行高一层次的学历进修,努力使自己成为熟悉教育教学、了解学科前沿、学术造诣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的教师。

8党支部学习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个人自学与集中交流结合起来,把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结合起来,在自学和调研基础,建立集中研讨交流制度,形成良好学风,构建学习型团队。

 

 

 

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做到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工作,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实现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

2.加强党员责任区工作。各党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党员责任区的工作职责,把责任区所属各处、室、班、组的工作带好。

党员责任区的工作职责为:

1)征求对党支部和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2)了解学校有关工作在责任区内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自身工作的情况,探讨工作中存在着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将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学校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3)对处、室、班、组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3.加强党员联系群众的工作。

1)党员与教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要经常化,负责联系党员要定期向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汇报联系对象的情况,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2)坚持班子每周听课日制度。要求党员与一般教师的联系至少一学期不少于4次。联系的主要内容为: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和学校发展规则、工作思路;

征求对党支部和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联系情况要及时填入《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登记表》向党支部报告。

3)当教师思想上出现波动、工作上遇到困难、生活上需要帮助时,应及时谈心或帮困,必要时要进行家访。党支部还可委派支委或党小组长或联系党员委员参与由行政、工会出面的对教师进行的家访。

4.加强与离退休教师的联系,落实离退休教师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经常了解离退休教师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尽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九、党员教书育人示范岗制度

 

1.每位党员教师至少联系组内一位教师、联系一个班级和一位特殊学生作为自己的责任区。

2.党员教师要深入教师、学生的生活、学习,了解他们的心理变化以及思想状况,对教师、学生的思想、行为规范、学习等方面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要认真做好党员与弱势学生“一对一”的帮教工作。

3.每位党员要及时记录对教师、学生的教育谈心活动情况,以关注教师、学生的发展过程。

4.通过建立联系制度,管好自己的责任区,激励教师、学生健康成长,让教师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党员的人格魅力影响教师,感染教师,塑造教师。

 

 

十、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经常性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还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党内的活动。

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作为衡量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3.发展对象的审核由社区初审,报街道党工委审核。

     4.发展对象的公示是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5.发展党员票决对象是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讨论两个人以上入党或转正,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6.集体决定。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决议。对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根本的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要充分认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2.学校中重大问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由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和完善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制度,规范党组织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使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落到实处,严格认真执行上海市教育系统关于“校长负责制”等四个配套文件和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

3.按照“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员处分《条例》。加强“三严三实”教育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注意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和遵纪守法意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4.进一步完善学校领导干部述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党务校务公开、任期和离职审计等一系列制度,加大监督的力度,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树立学校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十二、党务公开的制度

 

1.党务公开制度,是党组织向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和党依靠联系群众的重要形式。做好党务公开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有利于做好党密切联系群众工作。

2.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党支部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的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3.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是:支部大会主要形式;公开告知形式;通过会议传达、定期通报、文件传达以及一定范围公示公告;党内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建立公开阵地。

4.党务公开的时限。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公开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按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5.公开形式分为:日常式公开。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校域网、会议、简报、印发资料等方式;互动式公开。通过领导热线,“领导接待日”活动,党员服务窗口,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点题式公开。通过设置“点题栏”、收集意见建议、进行解答公开或反馈等方式。

6.党务公开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党务公开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并认真抓好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要列入学校党支部的议事日程,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专项内容,定期研究检查。

7.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学校党支部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8.党务公开的保障机制:坚持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发挥各部门、各条线的职能作用、建立监督保障机制的形成、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制度、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

 

 

 

十三、党内监督制度

() 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情况;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十四、学校中层领导考核制度

 

1.考核目地:为了进一步加强校中层干部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不断增强本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建立本制度

2考核内容中层干部考核结合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履职情况和管理实绩。纳入洪庙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表彰。

3考核方法平时测评年终个人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干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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